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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实验小学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

2016-06-05 | 来源:

咸宁市实验小学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工作要点

 

    2016年,市实验小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要求,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严明纪律和规矩,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严肃追责问责,促进党总支和各支部认真履行职责,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

 1、强化党总支主体责任意识。积极适应管党治党新常态,进一步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意识,逢会讲责任、年终考责任,督促党总支一班人、各处室和年级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持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力度不减。

 2、落实主体责任组织领导。按照《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的实施方案》(咸市教党组〔2016〕4号)要求,学校党总支担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范围的领导责任,各处室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各年级行政组长是本年级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召开落实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全年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每半年研究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将各个责任主体承担的责任具体化、明晰化,建立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台账,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

    二、严明纪律规矩,落实从严执纪

4、加强纪律教育。认真组织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做到学深学透,扎实践行,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5、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着力把重大决策形成过程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开支和预决算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开,全校重大事务、业务经办项目及流程要在学校网站及大门口窗口公示公开。

6、加大制度落实力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室、年级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报告、监督制度。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副主任以上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干部廉政档案组织抽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开展专项整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7、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学校收费治理学校乱收费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重点查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禁止违规补课收费,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和参加社会培训机构授课,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8、加强对学校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对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9、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认真实施《咸宁市实验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监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坚持主动监督、及时监督、联动监督,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

    四、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

    10、坚持常抓不懈。紧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能抓起,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考核评比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着重解决干部作风不实、态度冷漠、服务不力、办事拖拉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11、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抓早抓小,对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警醒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管住自已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坚决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使纪律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12、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成为讲政治、 守纪律的表率,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执行制度,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扎实推进源头治腐,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13、抓好廉政教育。将学习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好“主题党日+”、“两学一做”和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学校党建办要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组织党员集中上党课全年不少于4次,切实加强党章、廉政准则等党规党纪教育。

 14、开展警示谈话。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年级组负责人,至少开展1次以上落实主体责任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15、加强廉政风险的防控。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查找学校廉政风险点,完善惩防体系,消除权力寻租空间,降低腐败发生风险。

    六、支持学校监察室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

 16、自觉接受监督。学校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监督意识,正确对待学校监察室监督,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的重要途径,贯穿于个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的全过程,自觉养成主动接受监督,在被监督环境下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

 17、支持职能转换。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支持学校监察室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在组织领导、力量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七、健全完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工作到位

 18、健全领导体制。成立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和督导解决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大案件、重要事项等问题。

19、严格责任考核。强化日常检查督办,根据主体责任清单要求,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年级组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落实情况。认真执行党总支成员、校委会成员、室、年级组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推行各党支部书记年终述职述廉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20、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一案双查”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者“四风”和依法行政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处室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提高制度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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