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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实验小学常规教学管理细则(试行)

2014-11-19 | 来源: 课程管理处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严格教学常规,抓好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特制订如下管理细则,请遵守执行。

备课:

1、语数教师必须在集体备课之前写好一周的课前设想。学期末被评为“优秀课前设想”加2分;教龄未满十年、校龄未满五年的教师必须及时写课后反思,学期末被评为“优秀课后反思”加1分。

2、抽查时,如发现未及时书写扣除个人期末考绩分2分,并扣除本年级组备课组考核分1分。综合组教师必须提前一周备好课并上传到学校服务平台,未按时上传扣除个人期末考绩分2分。

3、按时参加本年级组的集体备课,事假、病假一人次扣除年级组考勤分0.5分。事假扣除个人考绩分2分、病假扣除个人考绩分1(学校备案的病假除外)。迟到、早退扣除年级组考勤分0.5分,扣除个人考绩分0.5分。无故不参加扣除年级组考核分2分,个人考绩分5分。

4、集体备课时,主备人带笔记本,用投影展示本周各课时的教学流程,与本组的教师共同研究。修改后的教案、课件和会议记录及时上传到学校服务平台。并打印教案按时发放。如未达到要求,一次扣除年级组分1分。

上课:

150岁以下教师每学期必须讲1节组内研究课,学期末被评为“优秀组内一节课”加2分。未完成任务者扣除个人考绩分5分,扣除集体备课组5分。

2、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随意增减、变更课程、课时,不得任意调课,特殊情况到课程管理处备案。不得迟到、早退,发现一次将扣除考绩分2分,并扣除课时津贴20元,三次期末将不予评优。无故误课一次,扣除考绩分3分,并扣除课时津贴50元;无故误课两次,扣除考绩分5分,并扣除课时津贴100元,口头警告一次;超过两次者,除扣除考绩分与课时津贴外,将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因教师误课造成的安全事故,教师本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3、任课教师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开电脑、发本子)。上课铃声响起,任课教师对所任教班级学生负责,清点学生人数,开始上课。体育教师及在功能教室上课的教师,上下课到教室接送学生,保证学生安全。如未按时接送造成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扣除扣除考绩分35分,扣除课时津贴50—100元,并口头警告或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4、如出现班上无教师上课的情况,班主任应立即上报课程管理处,未上报者扣除考绩分1分。上午和下午第一节预备5分钟,由第一节课任课教师承担。

5、上课时不使用通讯工具(除直接分管领导外),不得饮酒后进入教室上课,非特殊情况不得坐着上课。如发现一次扣除考绩分1分。教师上课要求板书工整、规范,要求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作业:

1、统一格式,指导学生认真书写,字迹工整规范,作业本整洁美观。批改书面作业时,必须注明批改日期,不得大批大改,不得错改、漏改。作业检查中被评为“优秀作业”加2分;“良好作业”加1分。

2、认真批改,重视点评。督促学生及时改错。发现错改、漏改一次扣除考绩分2分。作业不合格扣除个人考绩分5分。

3、语文8篇作文,差1篇扣除个人考绩分3分。其他作业少于组平均作业次数3次,扣除个人考绩分3分。

4、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小学一年级一般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二、三年级每日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四、五年级不超过45分钟,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如作业超标造成家长不满或其它不良影响,扣除个人考绩分2分。

5、不得乱编、乱订、乱推荐订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一经发现扣除个人考绩分10分。

业务学习:

1、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不得迟到、早退,全学期业务学习全勤加2分。

2、无故不参加1次扣除个人考绩分3分。事假扣除考绩分2分、病假扣除考绩分1分。(向学校请假的除外)

3、参加业务学习时,每位教师必须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或静音(无特殊情况不得接电话),须带本子做好记录,不得玩手机,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好听课记录本的每个栏目,写好旁评和总评。写出优点和缺点,并提出修改意见少1节扣除个人考绩分2分,扣除集体备课组2分。

5、积极参与评课(以抽查和评课记录为准),1次未参加者扣除个人考绩分2分,扣除集体备课组2分。

考试:

1、期末考试成绩前三名分别加210.5分。

2、服从学校组织的考试安排,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不服从安排或未达要求者,视情节轻重扣除个人考绩分2--5分。

3、各科考试后,各任课教师按学校要求做好质量分析,并及时将质量分析上传到学校服务平台。抄袭或未按时上传者扣除个人考绩分3分。

4、语数学科期末考试人平分低于年级人平分5分,扣除个人考绩分3分。

5、术科未完成教学任务者,扣除个人考绩分5分。术科按学校要求统一测评。

考核说明:

1、学期末课程管理处将公布教师个人考绩分,同等条件下择优评出12--15名常规先进个人。

2、语数教师考绩分未达到90分,不参加期末评优;术课教师考绩分未达到80分,不参加期末评优。一次警告处分,一学期不参加评优;两次或两次以上一年不参加评优。低于70分,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3、以上各项均与教学类评优挂钩,作为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国家、省、市优秀教师的评分依据。与职称评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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