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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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助理职责

2014-09-16 | 来源:

一、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令、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行政决议,了解、收集、掌握、分析执行情况,向校长提供报告和建议。
二、在校长的领导下,起草、修改有关文件及会议材料,执行《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等有关公文规定,认真做好文书处理工作。
三、协助副校长分管有关处室,具体督办各处室工作。
四、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对学校制定的各项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处理学校日常对内、对外事务性工作。
五、批转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各处室文件报呈,分送校长阅批,了解领导批办的事项,掌握有关办复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
六、协助抓好教师继续教育、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七、负责学校宣传工作,办好校报。
八、完成校长或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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