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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康课堂的评价标准与方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014-09-17 | 来源: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各课题研究实验学校:

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健康课堂研究”工作的安排,总课题组决定对“健康课堂的评价标准与方法”向课堂研究实验区域和学校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康课堂的评价标准与方法<>(征求意见稿)

地区:                    学校: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评价结果

评价方法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合格

不合格

课堂

教学

环境

1.班级

规模

小学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

 

 

1.对照评价标准对10个二级指标进行合格评价。

2.对一个课堂而言,在10个二级指标中,有7个合格的即为整体合格;有8个合格的即为整体良好;有9个合格的即为整体优秀。

3.对一所学校而言,70%的课堂合格即为整体合格;80%的课堂合格并且学校特色合格的即为整体良好;90%的课堂合格并且学校特色突出的即为整体优秀。

2.物质

条件

教室的大小、通风、采光、照明、课桌椅、教具、多媒体等设备符合有关要求。

 

 

3.文化

氛围

教室布置和课堂气氛轻松活泼、积极向上、和谐协调。

 

 

课堂

教学

活动

4.教学

目标

兼顾三维目标;既有统一要求又注意个别差异;目标明确、具体。

 

 

5.教学

方式

重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合作探究;教师讲授时间不超过一半。

 

 

6.教学

效果

达成了预设的教学目标,体现了教学的生成性;解决了学生疑难,促进了学生发展;每个学生的学业水平都有提高。

 

 

7.学习

负担

学生的学习负担适度;不搞死记硬背和题海战术;课外作业量:小学低年级不超过半小时,小学高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一个半小时,高中不超过两小时。

 

 

课堂

教学

管理

8.管理

方式

规章制度健全、明确,坚持依法(规)管理;注重学生的发展,实行人性化管理;重视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