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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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实验小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016-06-05 | 来源:

咸宁市实验小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构建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和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教育干部健康成长,特制定咸宁市实验小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学校党总支主体责任清单

   (一)组织领导责任

 1、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中央、省、市纪委、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每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2、加强检查考核。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抓好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听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室、年级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总结分析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向市教育局党组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严肃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或者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其领导的责任。

(二)选人用人责任

    4、坚持用人标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个标准,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和“两为”干部标准,大胆选拔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忠诚为民的干部。

    5、严格用人程序。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执行党总支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

6、加强用人监督。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不断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三)严肃纪律责任

    7、自觉维护党章。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员意识。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公开发表与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8、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学校“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学校党总支和校委会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9、确保政令畅通。经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抓好中央、省、市委、市教育局党组重大决策、中心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的行为。

   (四)正风肃纪责任

    10、密切联系群众。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分析、办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领导干部调研督导、下访问政、蹲点联系等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11、着力破除“四风”。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严格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楼堂馆所建设、办公用房清理等相关规定以及“三公”经费管理系列制度,坚持执行部门预算制度,严控资金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12、纠正突出问题。继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五)权力监督责任

 13、深化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认真开展 “主题党日+” 活动、“两学一做”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学校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学校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14、规范权力运行。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不断增强源头防腐能力。

    15、严格干部监督。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等工作,完善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管。

   (六)齐抓共管责任

    16、党政齐抓共管。学校党总支书记和校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自觉做到“一岗双责”, 学校各室、年级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形成合力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7、支持学校监察室履职。支持学校监察室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问题;支持学校监察室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其充分履职提供人、财、物保障。

   (七)表率示范责任

    18、落实“一岗双责”。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协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19、带头改进作风。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一线摸实情、解难题,增强服务群众能力。

20、加强廉洁自律。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相互提醒,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管好家庭成员,切实做到廉洁从政。

    二、学校党总支书记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1、做到“四个亲自”。研究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签订责任书。与学校班子成员和室、年级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

    3、落实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照要求定期向市教育局党组、学校党总支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二)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参加重要会议。参加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警示教育大会、作风建设会议等全局性会议和重要活动。

5、听取专题汇报。主持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听取学校党总支纪检委员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6、签批重要文件。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进行签批,作出指示,提出意见,督促办理。

(三)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7、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开展好本单位“主题党日+”和“两学一做”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

8、参加廉政教育。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每年亲自讲授一堂廉政党课

9、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支持和带头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

    10、态度鲜明。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组织协调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对学校监察室查办案件的请示汇报,及时研究、作出决定。

    11、排除干扰。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支持学校监察室依纪依法办案,排除阻力和干扰。

    12、加强保障。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强保障,为学校监察室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五)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13、遵守纪律规定。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持依法行政、按纪办事、按章办事,起好表率作用。

    14、规范用权行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5、自觉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规范自身行为,管好家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廉洁过节情况,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规定。

   (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

    16、明确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7、加强检查。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加强督促指导。年底带头参加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对检查考核靠后的室、年级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18、廉政提醒。健全对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各负责人廉政约谈制度,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三、学校党支委员和校委会成员领导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主动研究部署。协助学校党总支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分管处室、年级组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每年至少对分管的室、年级组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支持纪律审查。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揭露,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

3、加强督促指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督查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参加检查考核。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积极参与对分管室、年级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5、严格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按照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二)个性责任清单

1、党组总支纪检委员、副校长洪耀明同志责任清单

(1)配合党总支书记抓好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

(2)协助学校党总支书记部署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合协调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定期分析研究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检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党总支提出整改建议。

(4)协助学校党总支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经常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5)抓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和查处重大违纪案件和重要的信访举报件。

(6)抓好分管处室、年级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7)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年终开展述职述廉,报告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和本人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

2、党总支委员、副校长朱辉,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刘安平,校委会成员李娟萍、陈晓伟同志责任清单

(1)抓好分管处室、年级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和执行廉洁规定监督检查工作。

(2)指导分管处室、年级组党风廉政建设的自查考核工作,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定期了解分析研究分管处室、年级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检查了解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加强对分管处室、年级组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经常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5)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年终开展述职述廉,报告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和本人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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