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咸宁市财政局市直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市财政局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5年度财政拨款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予以公开。
一、基本情况
咸宁市实验小学始建于1965年,占地面积32000平米,建筑面积18000平米。共有教职工219名,其中省特级教师5人,市名师3人,省骨干教师4人,市学科带头人6人,市骨干教师20人,中学高级教师32人,小学高级教师110余人。学生4699人,教学班68个。
办学目标
建一流教师队伍,创一流办学条件,争一流教育质量,出一流管理经验。创建成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研究型、开放型、特色化的品牌学校。
办学理念
交给学生一把金钥匙
治校方略
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民主管校,全员爱校。
校训
爱 善物亲仁 宽厚博爱
思 笃学励志 求新锐思
雅 明礼修身 言馨行雅
正 崇德弘毅 体健气正
二、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教育,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负责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4、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设置等,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6、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7、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15年我校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028.6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48.93万元,合计收入为4177.53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我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3734.44万元,年末结余结转443.09万元,合计支出4177.53万元。
(二)“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1、国内公务接待费1.17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和维护费5.81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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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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